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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25 11:28:5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任彦韦 点击数: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职责,主要职责是:

1.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开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3.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5.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按照《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8.负责其它应由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现有1个独立编制单位,1个独立核算单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380.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02万元,下降1.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辞职,预算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380.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02万元,下降1.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辞职,预算减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204.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3.4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6.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0.6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135.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98万元,增长3.4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长,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4万元,下降18.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要求,为保障合理规划资金支出,压缩预算。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5.9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接待,压缩了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4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改革实施细则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2.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11万元,下降66.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培训。压缩了培训费支出。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42.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6.35万元,下降31.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辞职,预算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94.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774平方米,价值1239.6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价值204.9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10.92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39.7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我院共2个项目开展,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5万元。其中,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办案办公经费需要和执法系统和设备的购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1万元,主要为保障本院水电暖费用,车辆运行、物业费等资金支出。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分管财务检察长牵头,综合协调案管部、办公室、政工部汇总数据,反复核对后由办公室填报上报;我院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完成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改善和保障检察干警办公、办案环境;提升业务水平、技术水平、提升公益诉讼受益率,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健全检察环节冤假错案发现督促纠正机制,严肃查办司法不公;坚持从严治检,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检察职能的发挥。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336万元,全年支出336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2个项目结果为“优”。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涉及财政支出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