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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甘肃省检察院“3·15”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4-03-19 10:42: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发布7件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者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设美容机构,违法发布医美广告招揽消费者、网购来源不明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违规开展眼袋切除、注射肉毒素等医疗美容项目,造成消费者身体健康受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发现,某美容中心违规为消费者注射肉毒素、割眼袋、割双眼皮,造成多人面部受损。2023年2月,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成立办案组开展医疗美容行业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座谈交流、调取书证等方式,及时收集、固定、梳理、分析相关证据,发现辖区医疗美容领域乱象频发、监管缺失,公益损害现象突出。2023年2月20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加强医疗美容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查处无证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专项行动。卫生健康部门联合7部门制定了《酒泉市肃州区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牵头制定《酒泉市肃州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审批备案;联合监督执法所共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4户次、生活美容机构93户次,立案查处2家存在违规经营问题的美容院,罚款人民币4000元;建立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黑名单制度,对其纳入诚信记录,予以公示曝光;利用“健康肃州”公众号发布关于举报卫生健康领域非法行医线索的公告,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营造社会监督氛围。相关部门专门成立“酒泉市肃州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继续加大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建立完善美容医疗机构名册和“三清单、一台账”,排查企业类合规医疗机构4家,检查美容医疗企业3家,排查有照无证的医疗美容企业17户;召开医疗美容行业合规经营约谈会、消费经营者约谈会,通报12315医疗美容行业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出动执法177人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和企业24户,检查其他生活美容等经营者324户,检查药店107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5家。



典型意义

医疗美容行业无证经营、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不仅破坏市场经营秩序,还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主动作为,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构建监管部门协作联动的医美行业综合治理格局,实现人民群众对安全医美、放心医美、健康医美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