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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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

时间:2022-06-13 17:09:4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深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6月10日,由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和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酒泉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是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与酒泉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酒泉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和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及玉门油田生活基地派出所,采取查阅案卷、接处警台账、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酒泉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近三年办理的受理报案后超过六个月久侦未结案件、作撤案处理的案件、未提起公诉的案件、殴打他人、毁坏财物等多发罪名的治安案件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仔细检查,查阅案卷344册,旨在排查是否存在当立案不立案、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等情况。

  检查组在全面了解掌握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情况后,对发现的部分案件程序违法、取证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对网络诈骗案件侦办难度高、取证困难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检查组提出,开展执法活动专项监督检查,是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变法律监督观念、转变监督方式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实践,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有力体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后,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官履职,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由个案监督转为常态化监督,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两部门更应该充分发挥协作沟通的平台优势,积极推动两部门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