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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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相长,更新理念——肃州区院“检察官轮流传学”第十五讲

时间:2022-06-13 17:07:4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6月13日上午,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轮流传学”第15期开讲,本期传学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晓玲主讲,以《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解和适用》为主题,旨在加速检察干警司法理念更新,切实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走深走实。

  陈晓玲副检察长对我院近年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全国数据进行对比,从少捕慎诉慎押是我国一贯刑事政策的体现和创新、刑事犯罪生态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实践中如何贯彻实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三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

  “少捕慎诉慎押是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比例下降、轻罪迅速增加、社会危险性较小的行政犯占多数的形势下,刑事政策随之调整变化的结果,其在转变司法理念、强化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陈晓玲副检察长在讲授中指出,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这项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重在强化理念认同,司法机关必须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把“构罪必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做法转向“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模式。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在此次传学中受益匪浅,下一步要不断修炼内功,坚守案件质量底线,少捕慎诉慎押不是放纵犯罪,检察机关将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真正将这项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办案实践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