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王某某,现在向你宣布不起诉决定书......”3月24日,随着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甘肃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顺利办结。这一时刻不仅简单代表着一起涉企案件的审查终结,更意味着一家涉案企业的重生。

王某某是甘肃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2021年11月17日,甘肃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审查期间发现,该公司是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王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在侦查阶段就督促七家相关单位全部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且王某某名下共有三家公司,有员工一百余人、客户两千余家,企业均在正常经营中,对该案可以考虑作从宽处理。同时,办案检察官在实地调查时发现,该企业在企业决策、员工监管、风险预警等方面存在着管理漏洞,有进行企业合规化整改的空间。

经层报审批,2022年1月,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某的企业启动合规整改,并商情肃州区人大、工商联、税务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协等单位派专业人员、人大代表、律师等组成第三方监督考察评估机构,跟进督查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

在收到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合规整改意见书》后,王某某很快递交了《合规承诺书》《合规整改计划书》,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全面修订完善了股东决策机制、员工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组织企业员工围绕税务、财务、安全等方面积极开展了法律风险排查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于2022年2月14日顺利完成了合规整改,并通过了第三方监督评估验收小组的评估验收。

2022年2月25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了该院首例企业合规公开听证会。在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的主持下,会议围绕“是否同意对甘肃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这一议题进行了讨论。经过案情介绍、第三方机构汇报验收报告、现场提问、集中评议等环节,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甘肃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后经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省市检察院批复,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甘肃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王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第三方机构持续跟进回访涉案企业整改情况,引导企业真正认同合规文化,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探索推动行业合规,真正实现企业合规点面结合、规范治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