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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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委政法委督导检查区检察院《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时间:2022-03-30 14:36: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3月30日上午,肃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狄建龙一行四人对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参加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区检察院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参会人员深入细致沟通,征求了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督查组指出,此次开展督查是强化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组织和管理的重要工作,既是对贯彻落实《条例》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促进,更是推动全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督查组对区检察院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方面的特色亮点和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区检察院要持续深化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要持续深化举措,加强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助推肃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打造肃州检察亮点品牌,进一步总结提炼经验,树立特色标杆。

  王安明表示,区检察院党组将在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学”上下功夫,在“做”上出实招,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以“跳出酒泉看肃州检察,在全省争取领先,在全国争当先进”为目标定位,坚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动肃州检察工作创优发展,及时把督查组的最新要求,转化为责任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肃州、法治肃州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