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制种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壮大,促进肃州区种子品牌保护,受王安明检察长委托,1月7日,肃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国斌组织召开肃州区种业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暨种子安全工作会议,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种子服务中心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就肃州区种业领域目前存在的无证生产经营、个人挂靠、非法生产转基因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就肃州区检察院牵头制定的《关于推动种业振兴促进种子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发表了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认为,作为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成员单位,各部门要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充分认识种子安全保护工作对全区种子产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履职作为确保种子安全保护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推动肃州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2021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拓展法律监督视角,聚焦制种产业发展,扎实组织开展了种业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肃州区检察院从制度机制建设、公益诉讼、刑事打击等方面多维度开展监督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出台了《关于规范辖区外持证企业委托生产玉米种子行为的通知》并通报关于拖欠制种款失信黑名单,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联合调查无证生产、侵权等违法行为11起,监督铲除侵权种子2200亩;截至目前,督促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无证生产当事人兑付历年拖欠种款共计2700余万元,2021年种款当年兑付已达90%以上,制种款兑付难的问题得到了根本性扭转。通过专项整治,净化了种子市场,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改善了种子产业业发展环境,保障了制种农户合法权益。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深入推进种子保护专项行动、督促责任部门依法履职,联合法院、公安、农业农村局共同出台方案,严厉打击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挂靠生产、无证或租借许可证生产经营等扰乱种子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建立农业农村局、公安、检察、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种子产业市场管理,为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做好种子产业发展的坚强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