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庆节日重温誓词 守初心再启华章

时间:2021-01-07 18:06:56 来源:  作者:殷艳艳 点击数: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开展系列活动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2021年1月6日,在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即将到来之际,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体警员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活动由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晓玲主持,司法警察大队全体参加。

  庆祝活动坚持以学为先,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省院下发文件《人民警察与警旗管理规定(试行)》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刑事检察部门与司法警察管理部门协作办法(试行)》。会后,干警们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踊跃开展研讨交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学习效果,真正达到将文件精神贯穿工作始终,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随后,全体法警观看了警旗授旗仪式专题教育片《光荣的时刻》,再一次感受了这一庄严时刻带给大家的精神鼓舞和心灵感撼,激发了干警的爱党、爱国、爱民情怀,也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警察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

  学习结束后,法警队全体干警面向警旗宣誓,重温入警誓词,表达自己对警察事业的崇高敬意和不悔追求。干警们以庄重饱满的精神状态,铿锵有力的声声誓言诠释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也抒写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以崭新的风貌投身新时期检察事业伟大征程的责任和决心。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不断拓展履职途径,紧紧围绕肃州区检察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警务职能,切实强化履职担当,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有力推动了司法警察工作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融合发展,为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7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8月,习近平总书记又在人民大会堂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警察事业的重视,对人民警察的关心。

节日的设立,旗帜的授予,是荣誉也是责任,是激励也是鞭策。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干警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训词精神为指引,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工作总要求,提振精神、增强素质、鼓足干劲,提升战斗力和凝聚力,全面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服务保障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职责使命,为肃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