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决战脱贫攻坚专题(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逐户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时间:2020-11-17 09:15:59 来源:  作者:任彦韦 点击数:

11月3日至4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安明带领院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对本院包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一进行走访督查,全面了解前期检视整改的落实情况。

此次走访督查重点查看了西洞镇西洞村、滚坝村、新西村的54户贫困户,深入场棚圈舍,对照前期检视整改发现的问题,逐项查看整改落实的情况。和乡镇、村组深入沟通整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乡镇干部抓软件、村组干部抓硬件、检察干部抓帮扶”的机制理念,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力度。和农户热情交谈,鼓励农户不仅要“挪穷窝”,更要“断穷根”,实现扶贫与提振“精气神”有机结合,激发农户的内生动力。

走访过程中,王安明强调,当前正是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迎大考”的关键时期。全体检察干警要紧密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持续做好政策宣讲,让农户搞清楚有哪些扶贫政策,哪些政策为什么没有落实,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真正做到揣着“明白账”过日子。

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下定决心,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跟进到位, 举一反三、分类施策、强力推进,结合检视整改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要带着感情帮,真情实意扶,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户在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政策落实、产业发展、精神面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治脏治乱、治破治旧、治废治污,确保做到全面消除、彻底消除。

    要坚持过硬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挂名帮扶”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一访了之”的走秀行为,着力巩固脱贫成果,让农户早日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