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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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检察履职“组合拳” 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时间:2023-05-09 17:24: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听说有检察院的人在这儿,我想咨询点问题……”


又是一个周一的下午,一位五十多岁、操一口外地口音的男同志来到肃州区西北街道,找到在该街道下沉的驻点检察干警,向其诉说自己的工资被拖欠长达两年,多次索要未果,想问问检察干警自己该怎么办。肃州区检察院派驻该街道的检察干警详细询问了这位群众的情况后,发现可能与民事检察工作相关,遂当场电话与本院民事检察部门干警联系,了解到对于此种情况,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后向该群众告知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并提交相应证据,本院民事检察部门快速受理了该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深入了解案情,认真审查相关证据,考虑到如果案件提起诉讼,程序繁多、周期较长,加之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承办检察官决定对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受理案件第三天,办案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找准问题症结,纾解双方争议,疏导双方情绪,运用“情理牌”,让双方消除抵触、对抗情绪,后向双方告知法定起诉程序,分析诉讼可能存在的结果,让双方明白诉讼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后果,经过调解,双方关系缓和,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支持起诉”不是终点,而是以予以弱势群体必要的司法帮助,用检察情怀彰显司法为民温度,全面落实民事检察能动履职为出发点,加强对劳动者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肃州区检察院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支撑,聚焦民忧,全力打好调查核实、检察和解、司法确认、支持起诉、执行监督、跟进监督等组合拳,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检察为民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