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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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时间:2024-09-29 08:47: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肃州区位于河西走廊西段,酒泉市东南端,这里有沙漠戈壁、绿洲雪山,有湖泊湿地、冰川草原,338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山泉共处、沙水共生......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突出党建的引领作用,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现实关切中找准着力点,构建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


坚持思想引领,坚定“忠诚之心”    

坚持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和法律属性有机统一,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正确政治方向,发挥好党建凝心聚力作用,推动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将党支部职能与部门职责融合,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体化”办案模式,始终坚持发挥好“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的聚合效能,实现了惩治犯罪、维护公益、行政治理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


厚植人民情怀,坚守“为民初心”    

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找准党建和公益诉讼检察的结合点,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发挥好党小组的桥梁纽带作用,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始终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司法办案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强化监督效果,切实有效促进受损环境资源修复治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公益诉讼案件中采取异地复绿、劳务代偿、诉前修复等替代性修复方案取得公益保护实效,今年以来修复治理草原、林地约500余亩。


加强品牌建设,涵养“进取之心”    

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擦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品牌,持续释放党建和公益诉讼互赢共进、互融共促的集合效应。

党员干警主动亮身份、作表率,先后赴社区、进村庄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采用漫画、案例讲解等形式,对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依托“肃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不定期推送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有关内容;借助“检网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与社区工作者联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协调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用行动诠释检察担当。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让“检察蓝”全面融入“生态绿”,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