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的新要求,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及管理为重点,实现刑罚执行检察监督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双赢”,取得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的去,管的住”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精心部署,聚焦一个“谋”字。
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优化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销假制度实施意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申请、审批、监管、检察监督等工作进行了明确细化。
二、积极探索,聚焦一个“做”字。
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先后召开联席会议5次。因人施策、因类施矫,帮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安心接受矫正。开展走访谈话30多次,动态掌握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需求,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监督。
三、服务民生,聚焦一个“实”字。
对于一般外出请假程序耗时较长,无法满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紧急外出的问题,通过设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台账、打造专业助矫“帮教小组”,一对一研判等方式将这一难题进行破解。切实解决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急难愁盼”。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做好风险评估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肃州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