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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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履职能力 不辱监督使命——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培训活动

时间:2022-01-25 10:32: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提高人民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近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肃州区司法局共同举办2022年度人民监督员培训讲座,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为20余名人民监督员进行授课。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检察制度的创新与特色,是公众参与司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形式。同时,人民监督员制度也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更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

  授课检察官就如何贯彻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创新推进新时期人民监督员工作与大家进行授课交流。从《规定》的制定背景和思路、《规定》的主要内容、落实《规定》要求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创新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讲解,全面阐述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职能范围的变化,特别是与人民监督员工作极为密切的几项重大改革。介绍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所取得的瞩目成绩。

  参加讲座的人民监督员在课后交流环节踊跃发言,监督员茹红梅说道,通过此次培训自己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更加明确了自己肩负的神圣责任。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规定》的出台,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内容更加丰富、监督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效果更加凸显,本人也意识到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希望能有更多机会参加培训,了解检察业务,履行好监督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司法民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方面一直发挥着凝民心聚民智的积极作用,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开展活动,形成规模效应,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大重视力度,畅通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渠道,逐步扩大监督范围,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