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日,为了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传播生态文明思想,肃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市、区多家单位联合在东方广场开展了以“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布置展板、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生物知识,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向群众介绍了辖区内常见的野生动物,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知识,并鼓励过往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共建和监督工作中来,共建美丽的生态家园。
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针对污染环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件,请求肃州区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资源修复等费用共计9491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宣传力度,为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自然的警钟已经敲响,物种一旦灭绝便不可再生,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我们每个人付诸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肃州区检察院提醒您保护生物多样性您还可以这样做:
1.成为低碳族,尽量步行或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减少使用农药、化肥等避免污染物进入环境。
3.自行准备购物袋,不用塑料袋。
4.不购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器官生产的产品、药品,(如象牙制品、虎骨酒、野生穿山甲等)
5.不吃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6.不参与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买卖。
7.拒绝穿野生动物皮毛做的衣服。
8.不把野生环境中的动物作为宠物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