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梅芬带领调研组实地调研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情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国斌陪同调研。区法院、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受邀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走访了中以(酒泉)绿色生态产业园、肃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种子)产业园等地,了解戈壁农业发展、制种基地监管服务及种子产业发展情况。并视察区检察院派驻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检察服务室、肃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检察室,查阅区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种子产权司法保护相关案卷资料,随后在东洞镇召开座谈会,与种企代表、乡镇干部座谈,详细了解区检察院开展制种产业“绿剑护种”等服务戈壁农业、种子产业等司法保护的情况。
实地走访结束后,调研组一行视察区检察院基础建设情况,专题听取区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汇报,并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交流。
调研组一致认为,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扛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运用检察资源和检察智慧打造涉农领域监督特色检察品牌,切实做到了以办案成效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黄梅芬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高点定位谋划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真正把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转为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增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仅要依法依规办理好各类案件,还要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积极协助乡镇党委开展司法调解、法治宣传,把矛盾根源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把法律监督进一步触角延伸到基层,合理运用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平安乡村建设,营商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
三要强化协作,积极推进互通互促。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提出具体工作举措,积极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和协作配合,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四要注重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举措、进展、成效,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种子行业协会、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多方面发力,努力把宣传工作做实做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营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肃州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研究落实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更高站位彰显检察担当,以更优履职提升监督质效,以更细措施推进互通互促,以更实成效营造良好氛围,用实绩实效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