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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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之光映校园 检察护航助成长

时间:2025-12-03 18:29: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2月3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肃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酒泉艺术职业高级中学,为数百名师生带来一堂主题为“尊崇宪法 伴我成长”的生动法治课。这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教育宣传法》要求的实际行动,更是检察机关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的生动实践。

活动在庄严的氛围中拉开帷幕。检察官首先向同学们阐释“12·4”国家宪法日的深刻内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如同一位‘守护神’,从我们出生、求学,到未来工作、成家,无声却有力地保障着每位公民的权利义务。”通过平实而有力的语言,将宏大的宪法主题与学生的个人成长紧密关联,引导同学们认识到宪法并非遥不可及,而是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教育宣传法》关于“国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要求,检察官积极引导同学们在法治社会中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针对艺术专业学生特点,特别指出,“深厚的法治素养将成为未来艺术创作中把握方向、传递正能量、担当文化使命的重要基础。”


法治副校长作为检察机关和学校的双重委托代表,不仅是法律的宣讲者,更是校园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学生权益的守护者。肃州区检察院将通过法治副校长这一桥梁切实履行好学校依法治校的“参谋员”、法治教育的“辅导员”、校园安全的“督导员”以及检校沟通的“联络员”职责,推动法治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深度融合,用检察的智慧与温情,守护青春,护航成长,努力让法治信仰在每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