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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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议

时间:2025-09-29 18:21: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9月29日,肃州区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节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近期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干警的纪律作风绝非个人小事,而是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的“大事”,节前开展警示教育,既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的“规定动作”,更是为全体检察干警“敲响警钟、筑牢防线”,确保检察队伍永葆清正廉洁本色的关键举措。


会议要求,一要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要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和检察纪律规矩为标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节庆期间注重个人言行,遵守党纪党规,做到廉洁过节。二要加强自我约束,树牢作风建设标尺。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自觉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过节理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新风正气。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要合理安排工作,对办公设备、文件资料、案卷档案等进行妥善保管,对一些重大案件、紧急案件提前做好预案,确保案件办理不受影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