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一部一品”展播丨党建引领聚合力 生态守护显担当

时间:2025-07-07 17:57: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紧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党建品牌定位,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党建引领,在生态保护中筑牢红色根基

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品牌为抓手,推动生态检察工作与党的政策同频共振。强化思想铸魂,凝聚生态保护共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依法打击各类危害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刑事犯罪,把“人民至上、检察为民”的司法理念持续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实践中。锻造先锋队伍,发挥党员攻坚能动力。组建“党员生态检察官先锋队”,在重大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中设立党员责任岗,形成“党员带头、全员参与”的攻坚格局,成功办理多起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力筑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安全屏障。


坚持深耕主业,在案件办理中展现检察担当

始终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聚焦案件办理,不断提升打击违法犯罪的精准度。专业化办案团队为高质效办理环资类案件赋能。立足生态检察工作实际,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通过加强对环境资源检察专业的学习,苦练“内功”,确保团队干警的办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能在司法办案中不断提升。“实质化介入+亲历性办案”为高质效办理环资类案件提质。通过“听介绍、看现场、阅卷宗、问情况、议重点、提意见”六步工作法,提前介入环境资源类案件,坚持卷宗审查与实地勘查相结合,在认真阅卷的同时深入案发现场,全面把握案件事实证据,为案件办理奠定坚实基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为高质效办理环资类案件增效。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环资案件行刑衔接及非法打井开荒督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开展监督工作;立足检察办案,依法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环境治理问题得到系统性解决。


坚持内外联动,在协作共赢中凝聚保护合力

不断加强配合协作,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深化外部协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机制,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法院、公安、相关行政单位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解决认识分歧,统一办案标准。整合内部力量,共促进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深入落实信息通报、提前介入、刑事公益诉讼同步审查等5项办案机制,不断健全内部线索移送审查机制,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的信息完全共享,在办案中聘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就生态破坏程度、生态损失费用等进行综合评估,共破执法司法难题。推动社会治理,激发生态环境保护活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视察并参与到检察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办案环节,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