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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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合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并列席所情分析会

时间:2024-04-29 14:41:5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确保肃州区看守所安全稳定,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派驻+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共同迎接全省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4月28日,肃州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合肃州区看守所、驻所武警中队开展了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随后列席肃州区看守所“五一”节前所情分析会议。

肃州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肃州区看守所民(辅)警对在押人员人身、床铺、被褥、衣物、门窗、放风场储物柜、械具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监区消防设备、线路安全、警报装置等硬件设施进行了现场查看,对检查出的违禁物品进行了现场销毁,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向肃州区看守所提出监督整改建议。安全检查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共同召开了“五一”节前所情分析会议,各监区管教分析汇报了安全检查情况,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动态情况,现实表现情况、明确需要重点监控和可能存在风险的在押人员。


肃州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负责人列席肃州区看守所“五一”节前所情分析会,并通报了近期依法履职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强调:一要加强日常监所安全管理,始终将监所安全放在首位,“监管安全无小事,时刻紧绷安全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安全检查和日常自查相结合,对监室内设施及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详细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防止违禁品、危险品滞留监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二要认真履职尽责,全体民(辅)警要提高履职意识、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严格规范监管执法,看守所要不断完善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确保安全有效正确使用。三要严格落实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维护好监室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增强在押人员日常生活安全秩序,促进在押人员日常行为养成,进一步加大监管教育感化力度,确保肃州区看守所监管活动绝对安全。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将与肃州区看守所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看守所在羁押活动、监管活动、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刑罚执行等执法监管方面的监督检察力度,充分发挥“派驻+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双方共同努力做好迎接全省看守所巡回检察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