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巧解纠纷促和解

时间:2022-06-10 17:01: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肃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近亲属之间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时,承办人在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决定延伸检察职能,联合区综治中心、双方当事人所在社区网格长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促成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

  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过程中,本着公正、自愿的原则,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了解了被害人的诉求,向社区网格长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现实社会表现情况和被害人的家庭、生活情况,抓住矛盾症结所在,在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家属之间做沟通协调工作,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最终,犯罪嫌疑人家属当场全额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也向犯罪嫌疑人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当事人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达成了刑事和解。

  检察机关一直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的职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守客观公正的立场,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存在和解可能性的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