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两法”,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保护少年的你 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为契机,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活动。

“未”你建构家庭港湾
5月30日上午,在肃州区检察院宣告室,副检察长陈晓玲以“训诫+督促监护令”双管齐下,打出组合拳,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宣告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了侦查人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社会工作者参加。在宣告仪式上,陈晓玲检察长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教育,引导其对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
随后,陈晓玲副检察长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集中宣告“督促监督令”,同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政策,阐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并强调,父母应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深刻反思自身监护缺失、监护不到位的问题,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方法,让孩子从内心深处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

“未”你播洒法治种子
为切实提高在校女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5月31日下午,肃州区检察院春雨工作室的干警到酒泉市第一中学,开展了“关爱成长,守护花开”法治宣讲活动。检察官充分发挥女性优势,通过“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宣讲“两法”相关知识,结合法律规定和真实的案例,通过浅显易懂、幽默风趣的语言,给孩子们播下法治的种子,让女生们明白触犯法律的危害性,提高她们运用法律保护自我的意识。同时,分享青春期少女预防侵害的小常识和法律知识,为孩子们送上成长锦囊,引导女生们学会自救和他救,树立正确价值观。
在寓教寓乐的互动环节中,学生们踊跃回答,现场气氛轻松活跃,同学们学在其中,乐在其中。孩子们认真写下了自己参加讲座的真实感想,便利贴上稚嫩的笔迹写出了同学们满满的收获,也表达了每个人对未来,美好愿望。

“未”你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夏季是学校食物中毒的易发季节,更是学校食物中毒的多发时期。为保障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公益诉讼联动机制,5月31日上午,未检干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堂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材原料采购渠道、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食品留样等内容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针对存在防蝇设施悬挂不规范、食品留样不全、厨余垃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当场提出建议整改。检察官还向学校负责人、食品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检察公益诉讼有关知识,督促学校和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继续以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担负起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人”的职责,维护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童年,是一幅迷人的画,勾勒出多少动人有趣的故事;童年,是一首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多少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束绚丽的莱莉,儿时的欢笑像茉莉散发出的醉人芳香。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让不法侵害远离未成年人,令所有的罪恶无所遁形,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平安成长,未检检察官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