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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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肃州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2022-06-01 15:06: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广大未成年人身体健康。近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街道社区网格等多部门对酒泉市第一中学校园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学校就餐群体特殊,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和发展,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合格健康证明、餐饮管理制度及人员管理情况,餐饮场所卫生和设施设备情况,餐饮器具洗消情况,食品留样、废弃油脂和厨余垃圾处理情况等多项内容。同时查看以往的监控记录,全方位了解食堂卫生情况及消防消毒设施,与学校后勤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交谈,详细了解食堂的准入标准、卫生级别及卫生管理制度,还检查了食堂厨房的设置布局、设施设备运转、原料储存、食品配送、就餐用具清洗消毒灯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检查中还对校园周边食品进行了排查,严格依照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求,排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进货查验程序的落实情况,对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专项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对酒泉市第一中学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打造坚实的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全面排查、消除学校食品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三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始终把学校食堂负责人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同时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肃州区检察机关将加大力度确保学校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进一步督促学校增强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辖区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