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全省检察机关维护稳定、防范风险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结束后,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对肃州区检察院维护稳定、防范风险工作再部署、再加压,指出检察机关是维护安全稳定、建设平安甘肃的重要力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六项重点工作”之首,要求干警积极融入和参与“大平安”创建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把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全力营造辖区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要办理好涉安全犯罪案件。检察干警要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提高政治自觉,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在案件办理的每一个阶段要及时汇报,审查此类案件时,全面分析研判此类案件有可能引发的风险,对有可能引发风险的,及时拟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表,并发送主管领导审批,同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给综合业务部,各部门联动全面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二要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安全防范。要确保办案安全,要未雨绸缪,把工作想到前面、做到前面,明晰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每个程序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对于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要做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防止出现办案安全方面的问题;要确保人员安全,检察干警在外出办案时,要提高防卫意识,保障自身人身安全,接待来访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时,严格执行本院办案纪律,在办案区进行接待和讯问,避免出现人员安全问题。
三要严格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转变思想,严格审批、审核程序,对于案件中涉及的敏感信息,按要求及时做隐名或隐蔽处理,对于不应公开或案件公开后容易引发舆情的案件信息不予公开。
四要靠实工作责任,严守值班纪律。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好带班领导、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严禁出现值班脱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规范、详细记录值班信息,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按时完成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