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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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做好“五方面”工作 努力推动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3-29 14:24: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案件质量视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紧紧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提前介入全覆盖、动态调整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刑事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作用,深入推进检察公开听证等五方面工作,连续3年未发生无罪判决案件,无捕后不起诉、撤回起诉案件,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法律监督质效实现双提升。

一是实行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对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主动、全面介入,在案件移送审查逮捕、起诉前介入,前移监督关口,把提前介入作为必经程序,实行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检察官经过阅卷、与办案民警沟通、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一方面能够及时审查羁押必要性,稳步降低诉前羁押率,另一方面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诉讼,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对检察官权限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检察官权限清单,对于承办人拟作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实行三级审签制,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对该类案件的审查报告进行内部审核,通过审签审查报告全面了解案情,强化案件的把关定向,使得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又多了一个审查关口,进一步降低了案件出现“瑕疵”的风险。

三是全面加强刑事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全方位开展法律监督,坚持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多渠道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对刑事和行政执法的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刑事法律监督无空白、无盲区。

四是强化案件审查把关针对定性存在分歧、拟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拟提交检委会讨论、拟报主管检察长审查决定等五类案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围绕案件事实,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角度对案件展开深入讨论,提出意见。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后,案件提交检委会做出决定,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

五是借助公开听证促办案质效坚持把检察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办案质效、参与社会治理和打造“阳光检务”的重要抓手,加强理念引领,做到应听尽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公开听证工作在助推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意义。规范听证程序,由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邀请各方人员参与,公开听证全程直播,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压紧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