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始终抓住办案核心业务,聚焦群众和社会关切,深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尽力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优保护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坚持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办案中通过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督促监护、亲职教育等方式,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作出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
呵护关爱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肃州区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通过充分听取侦查部门、法定代理人、所在社区和派出所等多方意见进行补充社会调查后,认为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均属犯罪事实清楚,但主观恶性不大并认罪悔悟,都有重返校园愿望,家庭、社区、学校等具有帮教条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更有利于挽救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在经过六个月的监督考察后,肃州区院最终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肃州区院未检检察官表示,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未检理念的转化,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也有配套制度的完善,特别程序的落实等。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从用足用好发展到最大限度适用,加上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不捕不诉公开听证等,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捕不诉的适用。
精准帮教 全流程覆盖防止再犯
实践中,肃州区院对无逮捕必要、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长期跟踪帮教,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精准帮教,既避免不捕不诉后一放了之,也打消了监管缺失可能导致再犯、能否顺利回归社会等后顾之忧,即从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再到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的跟踪回访帮教阶段的刑事司法全环节的覆盖,通过个性化帮教工作,引导其回归正常生活。与此同时,肃州区检察院认真做好被害人工作,注重听取被害人意见,加大对被害人的综合救助,确保司法公正和修复损害的社会关系。
因出于朋友义气而大打出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他人打成轻伤。案发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但被害人心有怨气,迟迟不谅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陷入僵局。为此,肃州区检察院启动附条件不起诉听证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律师、被害人共同参与,听取各方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向被害人当场赔礼道歉并写下承诺书,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缺点和不良行为,肃州区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考察帮教方案,包括按期向社区或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禁止进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定期到检察院汇报生活思想情况等。九个月考验期即将届满,洗心革面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换来的,将是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和回归社会步入新生活的信心。
为了帮助、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最大程度降低其再犯罪率,肃州区院未检工作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找准办案、帮教与保障学业、生活及杜绝再犯的平衡点,在最大程度关爱救助未成年人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为的就是使他们在感受司法温度的同时,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习惯,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重新找到生活重心,真正达到教育、挽救和惩教结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