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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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检·2021】多维保护见实效 “检察蓝”助种业兴

时间:2022-01-25 10:36: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粒种子、无限生机。酒泉市肃州区是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和全国主要的瓜菜、花卉对外制种基地,近年来,肃州区制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年产各类种子一亿公斤,现代种业已经成为肃州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显著的产业。但是,随着种业发展日益兴旺,一些利欲熏心之人也将违法犯罪的黑手伸入了种业市场,无证生产、非法经营、私留倒卖、拖欠种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种业发展秩序,损害种企和农户合法权益。

  2021年,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敏锐地将监督目光投向了种子市场,肃州区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随即拉开帷幕。一年来,在“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打击”的多维度法律监督和保护下,肃州区种子市场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检察智慧为种业发展注入了无限生机。


检察干警走访多家商会并与40余家企业代表开展了调研座谈


聚焦中心服务大局 获多方支持共同发力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优化种子产业发展环境为出发点,针对农户和制种企业反映强烈的违法制种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调查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认可下,向全区各行政单位印发了由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净化种业发展环境促进乡村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法院、公安联合制定的《肃州区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并明确将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作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强力推进实施,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带队走进田间地头,实地考察检察建议发出后种子行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益诉讼诉前监督 促责任部门各司其职

为变一家之力为多方合力,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区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政府在种子产业监管保护工作期间存在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不严等问题,依法向肃州区农业农村局及13个乡镇公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制种行业的监管,同时,邀请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种企代表等参加“肃州区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通过政企座谈、人大监督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压实主体责任、迅速整改落实。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区农业农村局于春种前对辖区15个乡镇122个行政村全面进行了排查、对79个不符合玉米制种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劝退、督促11家域外种子企业完成了生产备案,同时,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种企资质审查、市场准入,实行涉种信访案件包挂制度,集中攻坚种款兑付等难点工作,实现了涉种纠纷源头治理和化解。在各行政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肃州区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全面规范,产业发展环境有效改善。


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干警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调研座谈,根据各乡镇的不同情况“因地施策”,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让行政刑事处罚顺接

为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区公安局侦查人员,奔赴辖区13个乡镇对各乡镇涉种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检查期间,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因监管不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相应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三机关联合对违规种企负责人和无证生产当事人进行了约谈,通过释法说理、座谈交流等方式适当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整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无证生产当事人尽快兑付了历年拖欠种款近2000万元,违法行为人铲除了侵权、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2200余亩;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违反《种子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处以了行政处罚,建议区农业农村局向肃州区公安局移送涉及刑事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通过实践逐步理顺了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了涉种案件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依法对接。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联合肃州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区公安分局侦查人员赴各乡镇参与农业制种问题调查


刑事打击保持高压 灭违法犯罪嚣张气焰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涉种案件专案组,主办检察官先后十余次跟随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农业制种问题调查研究,脚步遍布肃州区各乡镇的田间地埂,从首次接触涉种案件的“门外汉”成长为了农业制种的“半个专家”。期间,为消除农公检法各部门关于涉种案件办理在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及采纳等方面存在的分歧,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办案质效,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了涉种类案件法律适用等问题研讨会,就办理涉种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为该案以及后续涉种类刑事案件的办理统一了标准。通过卓有成效的刑事案件办理,有力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杂交玉米种子等涉种刑事犯罪,对涉种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产生了强烈社会反响,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众、警示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作为,以更实的举措推进肃州区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持续净化全区种子发展环境,为种子产业有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