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牵头制定服务保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意见,多措并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全方位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检察官走访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宣讲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相关政策
一是将贯彻宽严相济的的司法政策与谦抑善治的司法理念相结合。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注重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区分恶意违法犯罪与因资金周转困难等特殊情况而犯罪的不同情形,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发展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双赢多赢共赢,让民营企业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第一检察部干警到肃州区东洞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回访
二是将打击犯罪与保护市场主体相结合。对所办理的“套路贷”案件、串标围标案件、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各员额检察官实地走访民营企业83家,现场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当面向民营企业答疑解惑,认真听取企业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畅通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优化营商环境联系全覆盖,服务常态化、法制化,拉近与企业家的距离,竭尽所能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检察官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督促企业支付拖欠工资
三是将打击欠薪专项行动与构建良好经济生态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同时以内容精准贴合、措施务实有效的检察建议,助力营造民营经济法治化环境,使制度赋能的法定方式生发检察监督新能量。对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3件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件6人,积极服务“无欠薪城市”创建,严惩恶意欠薪犯罪,始终把追讨欠薪、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司法办案中重中之重,深化检调对接,对积极支付欠薪、获得谅解的6名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在检察环节追回劳动报酬257.646万元。
一年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刑事犯罪,监督立、撤案5件,批捕11人,起诉29人,同时坚持涉企案件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先后邀请3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涉企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