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深化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建设,共同破解土地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与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肃州分局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共同参加“2021年全国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和检察监督网络同堂培训”。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是今年行政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的一件大事。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已任,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信息双向移送和协作办案机制,落实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要求,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注重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以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为目标,推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也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此次网络同堂培训,分别由自然资源部门和检察机关就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相关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高度,协同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加强协作配合。旨在解决涉土地类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非诉执行机制衔接不畅通、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进一步拓展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行政机关合作渠道,加强工作联动与衔接,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在切实破解土地行政执法问题的积极作用。
强化管控、严格监管、严守耕地红线、对违法行为及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以非诉执行监督为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推动形成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和有效衔接,共同保护辖区土地资源、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建设绿色生态、充满活力、和谐美丽的肃州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