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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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共蓝天、三长护家园

时间:2021-11-24 18:01: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巩固肃州区河湖环境治理成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2021年11月19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区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并就本院此前针对河湖“四乱”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联席会上,区河长办负责人介绍了河湖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我院在此次行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和赞赏。会议要求三家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继续通力合作,多措并举落实联动机制,确保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联席会议结束后,区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实地走访了讨赖河肃州区段(北大河)、洪水河、清水河、夹边沟水库、花园水库等河湖地段,落实河道乱占、乱采、乱建、乱堆的整改情况,巡查了河道围栏的修建情况、近岸采砂厂治理情况等。重点针对前期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中,洪水河、北大河非法采砂问题等发出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与相关责任人实地进行座谈交流,询问采砂厂目前的经营状况,对其积极配合整改的行为表示肯定,并再次强调了河道保护的重要性,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该单位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将继续配合河道“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守法守纪,规范经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起环境保护的企业社会责任。经回头看,辖区河道“四乱”问题整改彻底到位,无反弹。

接下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作,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碧水共蓝天、三长护家园”的治理工作,让辖区内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为护航“美丽肃州”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