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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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调研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

时间:2021-05-31 10:47: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5月27日,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晓岩带领调研组实地调研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陪同调研。区法院、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和部分律师代表受邀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肃州区看守所和区检察院现场观摩了检察官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过程,检查了对在押人员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情况,观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查阅了部分认罪认罚案卷,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区检察院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对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赵晓岩主任指出,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区检察院在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工作中思想上高度重视,部署超前,积极探索、措施有力,勇于实践,细化办案流程,优化从宽方式,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赵晓岩主任就继续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办案理念,从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依法应用尽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质量是关键,公检法三方协作配合是核心,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成效地落实。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官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能力,深化落实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王安明检察长表示,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研究落实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培训,提升检察官业务能力,充分利用证据开示制度,与法院、公安、律师就认罪认罚与量刑沟通到位,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充分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建议,减少社会对抗,追求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