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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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检察院高标准推进检察人员分类考评

时间:2021-11-26 09:26:19 来源:  作者:刘莺 点击数:

  为全面科学评价检察干警工作实绩,积极稳妥推进考核工作,11月24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晓玲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出席并讲话,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院党组《关于印发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考评制度的通知》和《关于成立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委员会的通知》,并对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的《检察人员政治素质考核办法(试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修订)》《检察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司法行政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综合业务加分标准》进行了专题解读说明。


本次出台的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落实最高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要求,涵盖了全体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实现了全员覆盖,从年初开始谋划筹备、安排部署,起草过程中多次向全院干警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在不同范围再次征求意见,召开多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研究,又根据近年办案数据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5次测算,最终在院党组会上审议通过、印发执行,标志着肃州检察在检察人员考核之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以考核制度引领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双提升势在必行。


  王安明强调,开展检察人员考核是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是激励检察干警担当作为、倒逼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的指挥棒、引领司法理念的风向标。全院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检察人员考核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促使考核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真抓”,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人员考核是本院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是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肃州检察工作实现追赶超越的现实需要。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以考核促提升,积极答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二是“实抓”,以人员考核推动检察工作提升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要通过构建以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评体系,以“政”为标,以“绩”为尺,促使检察人员把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内生动力。以坚定政治理想为根本,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全力刷新检察队伍形象,全速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发展。

三是“细抓”,以制度创新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检察人员考核体系,提升队伍管理水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升队伍素能的有力抓手,推动形成更加有效的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同时,在考核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在日常、落在经常。

四是“狠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效考核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关,切实做到评出差距评出导向、评出动力,同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听取意见建议,纪检组做好考核过程和效果的跟踪督查,确保考核依规而行,过程公正,结果公平,全院各部门深化协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核环境。要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将检察人员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评先树优、等级升降、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考核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