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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1月19日在肃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22-02-16 14:26:5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19日在肃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王安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在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加强监督,狠抓办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政治引领,前进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二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司法办案不断档,志愿服务争先上,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

二、聚焦中心大局,服务发展更加优质高效

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从快办理全省首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批捕9件26人,起诉22件57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犯罪,批捕723件1223人,起诉1319件1994。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81件119人,起诉141件350人,成功办理了禾中控股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9件140人,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10件91人,起诉22件286人,成功办理了敦煌GF0212涉黑案、“530”套路贷等重大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区委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联系走访商会和民营企业183家,牵头制定服务保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21条执法司法意见。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9件176人;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主动了解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评估办案影响,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对涉案民企负责人依法不批捕38件46人、不起诉27件91人,对8名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督解除对企业的错误保全2件,以司法力量“安商暖企”。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2件涉企不起诉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三是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紧围绕全区戈壁生态农业发展部署,研究制定加强公益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派驻检察室,牵头制定12项监督制度,以源头保障“菜篮子”安全为重点,组织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和公益保护推进会,明确提出“让老百姓放心的农产品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推动完善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紧扣全区种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肃州区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牵头开展种业保护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一执法标准,严厉打击涉种刑事犯罪。监督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劝退无资质制种企业及个人、铲除侵权种子、约谈拖欠制种款的企业及个人,督促兑付历年拖欠制种款1997万元,全区种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四是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理全市集中管辖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12215推行“补植复绿”生态补偿机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资源损失费4000余万元,责令被告人在报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推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办理的金塔北河湾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五是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工作再难也要做好。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信来访460件485人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倾情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因案致贫返贫的12名被害人和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传递司法温度。积极服务“无欠薪城市”创建,严惩恶意欠薪犯罪,批捕19件19人,起诉68件78人,支持农民工起诉47件。深化检调对接,对积极支付欠薪、获得谅解的25名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在检察环节为59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97.8万元。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针对退市蔬菜、外卖平台、“毒豆芽”等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4件5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民生诉求。

六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强化与监委配合衔接,严格依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28件35人,起诉18件23人,不起诉10件12人,追赃挽损685.35万元。根据市院交办,立案侦查区外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2件2人。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发案规律,找准管理漏洞,有针对性的提出检察建议73件,促进社会治理。

三、强化法律监督,公平正义更加深入人心

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紧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把握刑事犯罪新动向,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01件7020人,经审查,批捕1148件1820人,不批捕144件316人,起诉2842件4063人,不起诉485件609人,移送市院审查15件17人。率先运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57件57人,监督撤案45件45人,纠正漏捕42人、漏诉55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意见53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抗诉15件15人,法院改判6,发回重审9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规范适用,适用率达到90.4%,有效降低“案-件比”,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五年来,涉黑涉恶、套路贷、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办案时限紧、工作压力大,全院干警忠诚担当、勤勉履职,圆满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审判、执行违法等行为,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申请监督案件65件,审判、执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6件,建议法院再审15件,监督纠正审判、执行违法行为71件;提请市院抗诉12件,引导当事人达成检察和解16件,督促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标的200余万元;不支持监督、终结审查53件,均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法院审判权威。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各司其职、信息互通、联动执法的新机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67件,发出检察建议63件。针对金塔北河湾环境污染案中相关行政单位在生态环境执法、企业项目审批、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为涉案群众解忧纾困,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公益”核心,紧盯公共利益受损问题,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国有文物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等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7件,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文物安全隐患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3件,诉讼标的9000余万元,均得到法院支持,以办案警示、教育社会面。办理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5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打造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品牌。

五是统筹推进其他检察业务。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83件25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1人,不起诉43人,让失足少年在检察官的指引中回归正道,使困境儿童在法治的羽翼下感受温暖。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8人,起诉91人。在全省率先推行未成年人督促保护制度,制发“督促监护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成立“春雨工作室”,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60场次,用法治的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监管场所规范羁押,开展安全检查61次,发出纠违通知书23份、检察建议13份;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19次,监督社区矫正1480人,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监督财产刑依法规范执行,维护刑事判决权威。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司法警察、检委会、检察技术等工作进一步提升。

四、自觉接受监督,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有序

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一是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市委、区委和省市院党组5轮次巡视巡察和“回头看”,坚持立行立改,积极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支持用好“四种形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纯洁检察队伍。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开展情况,认真贯彻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积极办理交办信访件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视察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种子产业司法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工作成效。加强代表委员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中整改提升、优化履职。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开案件信息5126条、法律文书4732份。开展“开门纳谏、检听民生”等意见建议征求活动6场次,征求各界代表意见建议24条,认真采纳落实。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审查公开听证57件次,监督司法救助公开发放6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提升司法公信力。定期向新闻媒体、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监督办案77件,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果更好。

五、狠抓自身建设,发展根基更加厚实稳固

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要求,狠抓自身建设,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党建筑魂引领发展。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融合开展,创新推出“大讲堂”+“微党课”+“心分享”的学习模式,激发干警学习主动性,提升队伍素能。巩固拓展“司法先锋、正义卫士”党建品牌,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支部被表彰为“酒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核心带动,推进创先争优,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班子凝聚力、感召力明显增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开展“六杜绝六强化”等纪律作风整顿3轮次,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开展检务督查,加强干警日常监督管理,纪律作风持续好转,无违纪违法情形发生。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工作大调研,深入推进“学优秀树标杆走前列”,开展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十学”活动,突出实战、实践、实用,提高干警执法司法水平,5名干警被省院确定为各专业领域人才库成员,队伍精气神明显提升。

三是司法改革提质增效。紧扣中央顶层设计和司改精神,全力配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落实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先后遴选员额检察官3批26人,调整退出员额6人。优化办案资源和检察力量,将十四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八个,培育新型办案团队,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办案效能进一步提升,各项改革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地实行。

四是基础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完成电子检务工程五网建设,建成“云桌面”“云终端”“云语音”系统,打造一体化办公平台;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实现政法部门之间资源共享,起草的《案件流转指引》在全省推广应用。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服务发展大局的经验与成效得到高检院肯定,被新华社等9家主流媒体实地采访报道,在《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作品517篇;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原创作品638件,其中109件被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转发,用心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回首过去,我们走过的步伐坚实有力!五年来,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中央、省市区荣誉27项,10个集体荣立三等功,2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公诉人”等中央、省级荣誉称号,50名干警获得市、区级表彰,树立了区人民检察院开拓创新、司法为民、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路遥方显初心如炬,负重更知使命如磐!回顾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检察工作迎来新的时代坐标,在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始终坚持在区委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谋划和推进工作,为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必须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检察机关才能有为有位。明确方位才能找准方向,把握大势才能赢得未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履职尽责融入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制定服务举措,以服务成效提升检察形象,创造了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检察事业才能厚植根基。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我们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关心关注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的平安线、公平线、幸福线。必须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才能落实落细。法律监督不是零和博弈。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监督理念,高度重视并积极促成与其他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才能永葆生机活力。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我们坚决破除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习惯性思维和机制障碍,转变司法理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破旧立新中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检察事业才能薪火相传。我们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发展蓄势聚力。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肃州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二是与新时代加强法律监督要求相比,“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相对薄弱,法律监督的力度和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新型犯罪和疑难复杂案件多发、高发,检察干警业务素能的提升与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还不同程度存在能力危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开启肃州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期,是弘扬肃州精神、奋力追赶超越的关键五年。顺应时代要求,紧跟时代步伐,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笃定: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区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加快建设酒泉首善之区和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保驾护航。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区委和市院请示报告工作。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党组的引领作用。深化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拓展党建服务品牌,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要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六项重点工作”,坚决惩治暴力恐怖犯罪,深化反分裂斗争,确保国家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净化社会环境。坚决惩治利用信息网络诈骗犯罪,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维护群众财产安全。积极助力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涉企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处置涉企犯罪,推行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服务保障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突出办好生态环境领域损害公共利益案件,实行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积极参与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枫桥经验”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法治肃州建设。

三要落实落细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变革,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要求,以高水平监督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加强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突出办案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把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作为必办案件主动作为。

四要勇于改革创新,持续激发奋进新活力。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三类人员业绩考评,完善便捷易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考评结果与职级晋升、入额退额、选拔任用等衔接机制。落实员额退出机制,细化退出情形,明确退出条件,增强检察官队伍活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检察环节案件编号终身制,坚持“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的责任清单,形成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五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发展根基。大力弘扬“开放、包容、创新、实干”的肃州精神,高点定位争,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把专业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检察人员岗位素能,把专业做足、做精、做到极致,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做司法办案的“工匠”和法治建设的“大师”。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相融合,紧盯司法办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分析廉政风险点,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检察干警日常教育管理,强化八小时外监督,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征程。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弘扬肃州精神,奋力追赶超越,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酒泉首善之区和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两聚焦一结合】  “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二者有机结合”,2020年11月,省检察院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立足省情、检情实际,创新提出的工作思路,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职能,努力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大检察】 最高检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以反贪职能转隶为契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重刑轻民”,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目标。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四大检察”首次写进人大决议。

【十大业务】 最高检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分别设立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三检察厅、第四检察厅,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设立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六、第七检察厅,专设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第十检察厅,将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第五检察厅。最高检十个检察厅负责的检察业务,称之为“十大业务”。

【六项重点工作】 是省检察院立足省情实际,着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而部署开展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六项工作,具体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捕诉一体办案模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提出要实行捕诉合一,即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由同一名检察官审查办理。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使检察官全面、完整、充分行使检察权,更能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
   【认罪认罚从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

—件比】 “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较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的最理想状态是1:1。

“六杜绝六强化”纪律作风整顿】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开展的杜绝六种旧习气,强化六种新作风的专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旨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干部队伍脱胎换骨,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智慧检务】 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实现检察工作全局性变革的战略转型,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革命。主要包括智慧办案、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 2019年,由甘肃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组织省级政法各单位,充分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结合甘肃省执法司法实际,于2020年初步建成了联通公、检、法、司各自办案系统,涵盖政法各单位办理刑事案件主要协同业务的网上办案平台。2020年6月,兰州、酒泉、张掖、金昌、天水5个市率先试点运行协同办案平台。

【零和博弈】 零和博弈源于博弈论,原指一项游戏中,游戏者有输有赢,一方所赢证实另一方所输,而游戏的总成绩永远为零。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提出“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也不是高人一等”。意指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强调要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