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阳光检务 > 正文
阳光检务

由点到面 能动履职 让种子产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健康发展

时间:2022-03-30 14:30: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紧盯全区种子产业发展实际,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护航种子产业发展和种业安全,探索构建形成了“检察监督+行业治理”的工作模式,推动种业领域营商环境全面优化。2021年以来,先后向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1份,建议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种犯罪案件7件,起诉涉种犯罪案件3件,种业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种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通过检察履职,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密结合区情精准发力

  肃州区是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蔬菜花卉制种基地,制种业作为全区连接企业群体最多、参与农户最广、利益连接机制最紧密的产业,关乎企业和农户切实利益,关乎乡村振兴和营商环境。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后发现,全区制种市场存在管理混乱、无序竞争等现象,并引发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本地依法规范经营的制种企业苦不堪言。发现上述问题后,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提出了开展“全区种业保护专项行动”的方案,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联合各政法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若干执法司法意见》,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为制种行业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持续深化种子安全公益保护

  在区检察院召开肃州区种子安全保护工作推进会,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和15个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种子协会、种子企业代表应邀参加会议。会上印发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种子安全公益保护 护航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2个乡镇就制种行业规范化管理和履职监督情况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区检察院向17个相关单位及乡镇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种业保护多维度持续深化。

三、“以打开局”形成有力震慑

  联合公安、法院、农业农村局召开涉“种”类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执法、协同办案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程序,建立调查走访及阅卷便捷通道,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统一证据审查及标准认定,加大对涉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形成打击震慑。提起公诉的肃州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最高法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四、常态化推进农业执法检查监督

  督促各乡镇和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79个不符合玉米制种资质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劝退,督促11家种子企业完成生产备案,督促兑付历年拖欠制种款2700余万元,制种信访纠纷明显下降。紧盯春种、夏长、秋收的关键节点,指派检察干警联合种子管理站,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春种时节重点查处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挂靠生产、无证或租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和犯罪线索;夏长时节重点查处非法种植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和犯罪线索;秋收时节重点查处私留倒卖种子、抢购套购种子的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拖欠制种款的风险隐患,督促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监督铲除侵权种子2200亩,有力保护了种业知识产权。

五、全力促进涉种纠纷诉源治理

  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入户进企活动,院领导多次走访本地制种企业和种子协会,深入调研种子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地了解发展需求,协调解决种子企业涉法涉诉问题,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借助乡镇检察室驻点开展工作,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深入村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以案释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倡导农村文明风尚,整治制种农户失信行为,多维度做好涉种纠纷溯源治理,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