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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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检察院开展高质效办案讲学活动

时间:2025-09-02 18:14: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证据的作用决定了它是刑事诉讼舞台上重要的角色,不过穿着证据外衣出现在这个舞台上的‘证据’,并不都是真正意义上的证据。因此,用于刑事诉讼的证据必须经过判断,必须确实是客观存在并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才可用于定案……”

9月1日,肃州区检察院依托“肃检大讲堂”组织开展“高质效办案讲学活动”,主讲检察官以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为主题为全院干警进行培训。


讲学中,检察官以刑事犯罪检察实务为主线,从刑事证明标准、证明模式、证据的补充完善等方面分享了学习心得,通过列举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证据审查判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实务分析。“一份合格的审查报告完整体现了检察官引导、规范侦查活动、履行主导责任的全过程,是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查,制作的反映案件全部情况的综合性工作文书,是办案人审查案件的工具和载体……”检察官围绕《将“三个善于”融入审查报告撰写中》,从审查报告的基本内涵、主要功能及写作重点、撰写审查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撰写好审查报告及制作要点等内容进行了分享交流,为干警今后撰写高质量审查报告,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具体指引,对进一步提升检察文书质量、强化办案规范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上级院“高质效办案讲学”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实效,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学习交流,将高层次理论成果、先进办案经验、前沿司法理念传导至全体检察干警,让学习成果转换为服务大局的务实举措、司法为民的暖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