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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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 守护消费者权益

时间:2023-03-15 17:36: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5日上午肃州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3.15”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与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旨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展出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服务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带领群众一起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结合具体案例阐释消费者如何依法维权,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合理消费,提醒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


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退市蔬菜”“医疗美容”等领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活动40余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线索45件,立案审查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出惩罚性赔偿金94.65万元。及时消除了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国以民为本,亦为民而立。肃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和优势,重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检察之责、检察之为,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倾注检察力量。


小知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