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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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检察院对肃州区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督导

时间:2024-01-30 14:53: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增强驻所检察监督质效,规范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保障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1月29日,酒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张兵一行深入肃州区看守所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督导,肃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国斌、肃州区看守所教导员程忠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肃州区看守所收押室、讯问室、民警谈话室、医务室、视频监控室、监区食堂等重点区域,随机深入羁押监室进行各项安全检查。详细了解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食药品安全、设施配备、值班备勤等工作情况,对涉及的相关监管工作台账、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查阅。


检查组对下一步做好驻所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筑牢监管安全底线,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务必排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二是严格依法履职,主动提高工作质效,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看守所监管工作要求,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是临近春节,密切关注在押人员思想动态,看守所、驻所检察室要继续互相支持配合,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肃州区看守所教导员程忠表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监管场所安全措施,确保看守所安全无事故。


监管场所的安全是永恒的主题,维护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既是实现刑罚职能的前提基础,也是发挥社会职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履行检察监督工作职责,助力看守所监管执法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