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不断以法治助力夯实提升区域治理根基,创新‘法润民心’诉源治理模式,绘就新时代检察履职新‘枫’景。肃州区检察院在办理轻伤害案件的同时,如何处理、化解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检察办案必须解好的“必答题”,并从中找到轻伤害案件办理的“最优解”。
促成刑事和解,握手言和。在审查轻伤害案件过程中,对邻里、家庭成员之间因琐事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和解工作放在首位,灵活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嫌疑人正确认识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义务,为达成赔偿协议、促成刑事和解奠定基础。对部分未达成刑事和解的轻伤害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后,积极与法院沟通、协作、配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司法救助,增添温度。在办理轻伤害案件的过程中,对案件当事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承办部门在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本院控申部门,该部门在收到材料后,联合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案件当事人送去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也为其一家的生活带去了司法温情和关怀。
联合实地回访,传递热度。在轻伤害案件依法办结后,办案的检察官不定期到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详细了解案件办结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心理及家庭状况,及时为他们送去关爱的同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谢谢检察官,当时多亏你开导我,否则我都不知怎么面对父母!”其中一名当事人说到。当看到案件当事人重新燃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回访的检察官们感到十分欣慰。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彻在轻伤害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轻罪治理探寻“更优解”,为肃州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