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场所检察监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监管场所长期安全稳定运行,近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国斌深入肃州区看守所开展监管活动监督检查工作,并与看守所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检察干警先后深入提讯区、监区、监控室、医疗室、驻所检察谈话室等场所进行实地督导查看,详细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教育管理、医疗设施使用及生活保障等管理情况。看守所负责人就当日看守所在押人员数量、在押人员组成结构及日常监管、教育、在押人员权益保障、交付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了介绍。同时看守所负责人汇报了肃州区看守所近日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监所建设成效突出单位”荣誉称号,夏国斌对肃州区看守所工作受到公安部的表彰表示热烈祝贺,并对看守所执法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指出肃州区看守所要以荣誉为新的起点,继续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同时强调指出:一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罪犯交付不及时而出现的超期羁押问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力维护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二要加强沟通,齐抓共管。驻所检察室要与看守所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检警合力,共同维护看守所安全稳定。三要强化安全,注重日常。监管场所要健全排查发现、防范化解、应急应变工作机制,注重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责任意识。
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看守所监管活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为监管场所织牢安全“防护网”,不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