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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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年】依法能动履职为珍贵野生植物披上“蓝色铠甲”

时间:2022-08-05 10:55:5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绿色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打赢“三大攻坚战”,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近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结合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为保护珍贵野生植物建言献策。

  锁阳、苁蓉、黑果枸杞、发菜、蒙古扁桃、甘草等野生植物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均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在酒泉各县市较为常见,具有较高的营养或药用价值,本地群众有食用、药用的传统和习惯。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大面积“掘根式”盗挖此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导致该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数量急剧减少,生长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在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2022年全市办理的危害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线索处理情况,特别是2021年9月至今,酒泉市七县市办理的涉及锁阳、苁蓉等珍贵野生植物的行政、刑事案件情况,介绍了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新增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植物的宣传情况。听证员们一致认为,通过行政部门的公告或是临时宣传等单一宣传方式,达不到让老百姓全面知晓采摘、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就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的程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护珍贵野生植物行政执法相对滞后,查处力度不够,使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及其制品的活动有机可乘。酒泉公安机关至今尚未办理过涉及野生锁阳、苁蓉、甘草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的刑事案件,零案件的现状与本地珍贵野生植物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符,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向酒泉市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强化宣传,对存在的无证采挖珍贵野生植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加强行政执法,对涉嫌犯罪的尽快移交司法部门办理,并建议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并跟进监督。

  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司法办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推动形成保护野生植物的工作合力,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