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推动酒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近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副组长张兵一行6人会同酒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东堂等人赴肃州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区检察院及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陪同检察。

巡回检察组在肃州区司法局召开了巡回检察汇报会,会上分别听取了肃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肃州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专题汇报,巡回检察组副组长张兵就做好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就社区矫正执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肃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国斌及第三检察部全体检察干警、肃州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宋子强及社区矫正股全体人员、近郊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后,巡回检察组随机抽取了肃州区东北街、西洞、丰乐、新城等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通过调看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平台、查阅资料档案、与相关乡镇、街道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及部分矫正对象谈话开展实地巡察,重点围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变更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巡回检察结束后,巡回检察组在肃州区司法局召开了肃州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情况反馈会。在会上巡回检察组对此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总结反馈,并对未来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方向提出了指导意见,区检察院和司法局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肃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国斌表示: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新途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配合,明确分工、突出重点,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监督促落实,以问题促整改,更加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