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张军检察长“借助外力、用好'外脑’”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各方专业优势,构建“四大检察”检察监督新格局。6月30日上午,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举办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晓玲主持聘任仪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国斌宣读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王辉明等10名同志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
受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委托,陈晓玲为新聘任的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对新聘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祝贺和感谢,并希望大家尽快进入角色,肩负起新的职责和使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履职尽责,特别是要在监督检察办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提供专业咨询、传播法治正能量等方面创新履职,切实发挥好监督、桥梁、智库、宣传等作用,促进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共同推动我区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酒泉首善之区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张军检察长“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的具体行动,是保障检察权客观公正行使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有力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创造良好履职条件,切实把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的有力举措,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