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提升办案质量。6月8日上午,肃州区检察院与玉门油田分局召开工作座谈会,肃州区检察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安干警等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检警双方着重对办理危害食品药品案件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取证方向进行了研讨交流,并就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的固定和收集等问题进行沟通。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时,要加强与食品药品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在案件侦查、批捕、起诉等多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共同筑牢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防线,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