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发布 > 正文
新闻发布

公益诉讼“回头看” 护航乡村振兴

时间:2022-05-30 11:18: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肃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辖区东洞、丰乐、清水、下河清、上坝等乡镇,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中存在问题发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回头看”。

  今年年初,肃州区检察院针对全区各乡镇存在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未回收处理、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存在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就未严格依法履行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管职责问题,向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和辖区15个乡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履职,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进行常态化宣传、监督、管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提出的要求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反馈。在“回头看”工作中,肃州区检察院干警与农业农村局、乡镇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并深入农药经营点、村、组,了解、督促检查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经了解,乡镇通过工作推进会压实宣传责任,明确要求各村通过村民会议、横幅、宣传册等方式加强宣传,将农业固体废物回收作为常态工作开展。东洞、清水等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利用镇政府对玉米制种企业的监管条件,针对制种农田所用农药由制种企业统一配发的特点,与辖区内制种企业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协议,由制种企业负责将所配发使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收回。丰乐乡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工作与设置在各村点的“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相融合,用“小积分”带动“大文明”,充分发挥“积分超市”在环境整治中的作用。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向零散的农药经营店统一制发回收台账,教育、引导农药经营店规范设置专门回收点、签订承诺书,且通过兑换菜籽、肥料等激励方式鼓励农户主动回收。通过以上多种方式,肃州区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高达80%以上,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的刚性。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的财富,乡村振兴,要保留乡村风貌,留住青山绿水蓝天。检察建议,并不只是一纸法律文书,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不断延伸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加大对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管,针对夏季农作物生长季节使用杀虫农药量激增的特点,与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及乡镇紧密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置意识,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并对回收的农业固体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确保工作成效,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