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州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把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紧盯“三农”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为民办实事,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推动制种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护航。
“‘认真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是肃州区检察院一直遵循的涉农检察工作目标。肃州区检察院牵头开展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律监督,规范肃州区制种产业经营秩序,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肃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安明在种业推进会上时讲话。
自2021年以来,肃州区检察院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全区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实现“六项重点工作”和服务“六稳”“六保”融合推进,将“保障、服务肃州区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近三年的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针对肃州区制种产业存在的危害种子安全、影响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制约制种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现象,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从制度机制建设、公益诉讼、刑事打击等方面多维度开展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职能,使得种子产业经营秩序得到有力规范,制种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制种农户的增收得到充分保障,产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协同发力,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规范了制种行业秩序,不仅让农民用上放心种、良心种,我们正规企业的利益也得到保障,对农民来说增收增产更是好事。”种子协会负责人感慨地说。
多角度撒下监督之网,紧盯春种、夏长、秋收的关键节点,指派检察干警联合种子管理站,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采取分片包乡、逐村逐组“拉网式”集中排查方式开展制种基地巡查工作。春种时节重点加强基地监管,严格企业准入,全面落实玉米制种“镇、村、组”三级准入制度、涉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及合同备案制度,对79个不符合玉米制种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劝退,规范种子生产秩序;夏长时节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作物,找线索、定目标、追源头、抓典型,严厉查处非法种植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铲除侵权种子2200亩,涉事农户收入均按合同得到兑付;秋收时节重点查处私留倒卖种子、抢套购种子的违法行为,确保种子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重点排查拖欠制种款风险隐患,涉种信访纠纷隐患,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拖欠多年的制种款终于拿到手了!今年,村委会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尊重我们农户自己的意愿,优先选择有能力兑付种款、种子质量好的制种企业签订合同。这样一来,我们农民也就不用担心种子卖不出去、种款难兑付了。”金佛镇西寨村村民说。
延伸角度触角,以深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及“千人进万企”走访联系活动为契机,主动联系全区制种企业,实地了解发展问题,协调解决种子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督促各乡镇确立玉米制种款兑付定期上报制度,清理有能力而拒不兑付种款涉案企业、个人,着重开展释法说理、涉法涉诉化解工作,根据制种方经济实力和兑付意愿的不同,或督促尽快兑付,或引导双方达成兑付协议分期兑付,或引导制种农户通过诉讼解决,对仍拒不支付的企业和个人通知农业农村局将其列入“黑名单”,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21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部门、乡镇协同发力密切配合,追讨清收并向农民兑付拖欠种款2900余万元,2021年全区制种产业兑付农民制种款共计14.14亿元,玉米制种款5.7亿元已全部兑付,因拖欠制种款引发的信访纠纷显著下降,制种农户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一季度一次法治讲课,每月一次的驻点干警联席会,涉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更是少不了,多亏了检察干警,多方协力调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今年涉种涉诉涉访事件较往年明显有所下降。”东洞镇负责人感概地说。
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围绕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问询情况、解疑答惑、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排忧解难。及时发现易导致矛盾激化和引发纠纷的苗头隐患,重点关注涉种涉法涉诉信访人员的情况,变农民上访为主动下访、回访,积极有效地化解涉种涉法涉诉问题。依托乡镇检察室前沿阵地,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法制讲课、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农户的赞许和肯定,检察监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