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不仅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还肩负着依法对诉讼活动、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司法办案助推社会治理,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以涉企案件办理为抓手,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着力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肃州区检察院以涉企案件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主动了解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落实涉企案件少捕慎诉政策。对依法做出不起诉等处理决定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活动,管好企业生存的“前半段路”和“后半段路”,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主动扛起维护民企权益的社会责任。
二是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检察监督的发力点,认真依照各项工作要点开展公诉诉讼检察工作,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与行政机关开展常态化双向交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着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烦心事、揪心事,主动扛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
三是以公开听证为抓手,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检察公开、公正制度,将公开听证作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抓手,研究制定《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案件实施办法》,建立了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妇女代表、教师等群体代表的听证员库,集思广益,通过公开听证对拟不起诉案件等进行公开审查,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参与的机会,让当事人把事说清,请听证员把理辨明,为各方提供平等对话、沟通交流、辩法析理的平台,既确保不起诉权公开透明运行,又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主动扛起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的社会责任。
四是以驻点社区为抓手,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政法干警下沉基层开展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深化“平安创建”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驻点社区为抓手,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联合社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访、联系重点管控人员,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驻点政法干警本着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调解矛盾纠纷,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主动扛起治安环境综合整治的社会责任。
五是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权参与完善社会治理,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制发检察建议,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会,选取典型、有代表意义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告送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人员等参加,增强被监督单位的重视度和社会认可度,彰显司法权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真正实现“办案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主动扛起社会治理的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