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加强节前食品安全监管,肃州区检察院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组成检查组,深入辖区大中型餐饮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辖区内餐饮场所,对餐饮场所内的卫生环境、工作人员健康持证情况、疫情防控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工作组要求餐饮场所负责人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餐饮场所安全经营意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检查组重点深入餐饮场所后厨,实地查看了食品原料储存、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环境情况,对食品加工环境是否达标、食品是否分类存放、生鲜冷链食品来源是否合规、预包装食品是否有电子票据进行了重点督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发现的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形,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餐饮场所限期整改。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聚焦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需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互通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合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