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肃州区检察院转变工作理念,探索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在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沟通联系、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的发展和转变,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法律宣传”“讲法治课”等活动,深入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向群众宣传民事行政执行监督职能。强化宣传工作方式和手段创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受众面广的优势,拓宽宣传覆盖面。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今日头条”等平台宣传民事行政执行监督职能。逐步提高民行执行监督工作的知晓度,提升民行执行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和公信力,使更多有价值的执行监督案件线索进入检察监督视野,进一步提升监督空间。
二是强化监督合力。充分整合内部办案力量,强化院内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形成第四检察部具体落实、多部门协同配合、多职能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内部信息互通、办案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派驻检察室和“社区驻点干警”工作平台作用,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提高发现线索能力。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认真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重强化自行发现线索的意识和能力,用好依职权监督,注重从办理的各类申诉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通过采取审查卷宗和档案材料、询问核实、调取相关证据、要求说明工作情况和理由等方式,依法监督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联合执行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交流工作信息,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在有效促进执行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同时,争取法院的理解和配合,提高了检察建议采纳率。
二是加强执行配合。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拘传、拘留、疫情防控送押审批手续等问题,组织法院、公安等部门召开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共同签订《推进民事执行工作协调联络机制》,进一步凝聚合力,强化协作,破解民事执行工作中的难题。
三是监督与支持并重。在开展执行监督工作中,一方面通过纠正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法院执行活动规范化发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支持和帮助法院树立执法公信力,排除外界对法院执行活动的干扰和阻挠,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合法、公正、有效的执行。对执行机关合法的执行活动、正确的执行裁定,积极协助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申诉人欠缺条件全部执行的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矛盾。
一是运用多种手段。实施全面监督。有效的监督方式是保障执行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针对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注重监督手段的多样性,建立以检察建议为主,纠正违法通知书、口头监督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实施全面监督。
二是精准有效开展专项行动。2021年5月,积极安排部署开展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调阅200余册民事执行卷宗进行审查,着重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执行超期问题、执行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况、执行对象是否存在不适格等问题进行审查。对于卷宗中存在的问题,确有必要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三是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实效。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法院对监督意见予以采纳并及时回复我院。今年以来,发出的所有监督意见均得到了采纳,民事执行检察建议均得到了法院的正式回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