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发布了《甘肃检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例专刊》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用电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0年9月,肃州区某大厦门前发生一起8岁儿童触摸锁车钢管触电身亡事故,据公安部门发布的通报,该起事故是因用电线路违规操作加之下雨漏电导致路边锁车钢管导电所引发的。该起事故发生后,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供电用电线路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城区多处公用设施用电存在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了厘清监管部门职责边界,确保精准监督,提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质效,肃州区院决定公开听证。
肃州区院在会前制定详细的公开听证方案,提前三日发出听证公告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干警以及社区工作者等5人为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全面展示城区部分公用设施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并充分阐述相关单位负有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各行政单位参会领导及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相互提问、讨论和说明。厘清了职责边界后,肃州区院主导听证员及相关部门参会领导共商城市公用设施用电安全监管的最优解决方案,为发出检察建议后的整改工作奠定基础。
2020年12月24日,肃州区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在职责范围内对城区公用设施用电安全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依法加强对辖区供电、用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抽调25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城区内132条道路进行地毯式的清理检查,对电线端口裸露、电线地面随意缠绕、线路悬空甩掉等问题全面排查。排查出涉及14个权属单位的134个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公共区域基础设施用电隐患43处。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城乡区域内供用电方面存在的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在限定期限内检察建议书列举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法之所向,民之所盼。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在社会各界参与下,既有助于呈现客观事实和问题,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也充分保障了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的参与权、表达权,确保检察机关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增强了行政机关对于公益诉讼检察的认同感,促进全社会形成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下一步,肃州区院将继续扩大公益诉讼案件听证的范围,切实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将监督办案和服务大局相结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真正达到检察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和目的。